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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落实中国科协等8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老科学技术工作者协会工作更好发挥老科技工作者作用的意见》的实施意见





 

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民政厅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江苏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江苏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贯彻落实中国科协等8部门

《关于加强新时代老科学技术工作者协会工作

更好发挥老科技工作者作用的意见》的实施意见

苏科协发〔2023〕175号

 

各设区市科协、科技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民政局、卫生健康委、国资委、老龄办,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促进会),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老科协工作、老龄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加强新时代老科技工作者协会工作,把老科技工作者充分集聚到党和人民事业中来,在新时代新征程上更好发挥作用。中国科协、科技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民政部、国家卫健委、国务院国资委、全国老龄办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新时代老科学技术工作者协会工作更好发挥老科技工作者作用的意见》(科协发智字〔2023〕25号)。

为更好推动全省上下牢记嘱托、感恩奋进,把中央要求落到实处,开发利用好广大老科技工作者的人才资源,进一步发挥老科技工作者的优势特长,奋力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走在前、做示范,积极助力“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加强新时代老科技工作者协会工作

更好发挥老科技工作者作用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老科学技术工作者协会(以下简称老科协)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贯彻落实中国科协等8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老科学技术工作者协会工作更好发挥老科技工作者作用的意见》(科协发智字〔2023〕25号),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老科协工作,更好发挥老科技工作者作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刻认识新时代做好老科协工作的重要意义

1.老科技工作者是党和政府事业发展的宝贵财富和重要资源。老科技工作者是党的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退休后继续关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业,继续关心科技事业,在决策咨询、科技创新、科学普及、推动科技为民服务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需要用好用活老科技工作者这一重要人才资源,充分发挥老科技工作者队伍入才荟萃、智力密集、经验丰富等优势,更好为党和政府事业服务。

2.老科协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老科技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老科协是党领导下的老科技工作者的组织,老科协工作是党的老干部工作、人才工作、老龄工作、科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关心和关怀老科技工作者,发挥老科技工作者政治优势、经验优势和威望优势,支持和推动老科协工作高质量发展,支持老科协肩负桥梁和纽带职责,为老科技工作者服务、为创新驱动发展服务、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服务,更广泛地把广大老科技工作者团结在党的周围,使广大老科技工作者在保持思想先进、身心健康的同时,为“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二、大力推动老科技工作者聚焦服务发挥更好作用

3.发挥智库作用,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服务。充分发挥老科技工作者跨学科、经验丰富的优势,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和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等建言献策,积极参与科技战略咨询工作、高端智库工作。积极支持老科技工作者参加有关政策法规、重大项目和重点课题等方面的协同调研和决策咨询。发挥智库专家领衔作用,组织研究队伍,注重调查研究,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畅通联系渠道,建真言献实策,不断开展高质量决策咨询工作。

4.创新科普工作方式,为全民科学素质提升服务。支持办好老年科技大学,搭建深入基层的老年科技教育平台,提升老年人信息素养和健康素养。加大对老专家科普报告团和“老科技志愿者基层行”的支持力度,鼓励老科技工作者进校园开展“大手拉小手”科普教学活动,积极参与共建农村中学科技馆,关心下一代的科普教育等工作,服务青少年科学素质提升。支持老科技工作者开展老年人健康科普服务,组织老专家进社区、进乡村开展健康大讲堂和医疗义诊,积极举办科学健康论坛等活动,提高老年人适应社会发展能力,实现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

5.充分发挥老科技工作者专业技术特长,为创新驱动发展服务。鼓励老科技工作者积极参与科技小院、专家大院、院(校)地合作等科技社会化服务。开展农业技术示范、培训和宣讲活动,助力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继续开展“万名老专家进万企”行动,组织老科技工作者以老专家工作站等方式为企业提供技术创新服务。动员老科技工作者参与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合作平台等创新联合体建设,助力专精特新企业发展。鼓励和支持有意愿有条件的老科技工作者创新创业,在推进科技创新和科技为民服务等方面更好发光发热。

6.有效发挥老科技工作者经验丰富优势,为区域创新服务。引导老科技工作者聚焦科技自立自强,支持参与江苏高质量发展重大活动,助力打造区域创新高地,为江苏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支持老科技工作者服务区域人才培养,帮助培育青年科技工作者。鼓励符合条件的退休老专家开展创新创业创造行动,可以受聘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科技计划项目。建立区域科技创新合作机制和协同互助机制,鼓励有条件的老科协开展跨区域创新合作,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合理流动、优化配置和高效集聚,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7.弘扬科学家精神,为建设人才强省服务。鼓励老科技工作者发挥“传帮带”作用,真心爱才,开展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科学家精神,为青年人才成长提供指导、搭建舞台。鼓励老科技工作者悉心育才,言传身教,培训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乡土人才,培育青年后备人才。鼓励老科技工作者倾心引才,利用老科技工作者的社会资源,积极保持、延续、拓展区域科技交流和合作,助力高水平人才交流。

三、积极搭建为老科技工作者热心服务的平台

8.加强老科技工作者人才资源开发。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把开发老科技工作者人才资源纳入人才强省战略之中,积极推进党委联系服务老专家工作制度化、常态化,为老科技工作者继续发光发热拓展渠道。要为老科技工作者发挥作用提供必要的条件,依法保障受聘老科技工作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合法收入、人身安全和健康权益。支持研究机构等设立老龄问题研究智库,设立专门研究课题和项目,加强老龄人才开发问题研究。凡符合条件的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取得证书者按照规定登记注册,老科协组织主动做好服务。

9.关心老科技工作者安享幸福晚年。积极为老科技工作者办实事,鼓励有关部门和社会机构推动实现老有所养和老有所为相结合。开展经常性看望慰问老科技工作者活动,帮助解决实际困难。重视和关心空巢老科技工作者,重点帮扶生活中存在困难的老科技工作者。活跃老科技工作者的精神生活,开展各类科学健身、文体活动。

10.奖励先进老科技工作者。奖励在科技创新、科学普及和成果推广中做出贡献的先进老科技工作者个人和集体。在5月30日全国科技工作者日和重阳节全国老科技工作者日期间举办奖励活动,颁发奖章、奖状、奖牌等,营造全社会关注、尊重和支持老科技工作者的良好氛围,激励老科技工作者进一步发挥余热再做贡献。

11.宣传老科技工作者典型事迹。以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发展理念为指引,通过网络、刊物、宣讲等多种形式,大力弘扬老科学家、老科技工作者诚信友善、爱国敬业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宣传他们继续服务祖国、奉献社会、实现自我价值的典型经验做法。协同推进老科学家学术成长资料采集工作,征集老科技工作者的优良家训、家教和家风故事,发挥他们在全社会,特别是青少年中的引导和榜样作用。

四、持续加强老科协队伍组织体系建设

12.坚持党对老科协工作的领导。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和习近平总书记对老科协工作、老龄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对老科技工作者的政治引领,加强老科协党组织建设,深入开展党校教育和培训,建立健全党建长效机制,发挥老党员的言传身教作用,更好地把老科技工作者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不断增强老科协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

13.注重老科协负责人队伍建设。在老科协班子建设和其他有关活动中要充分尊重离退休科技工作者群体的特点,支持符合条件的退休干部按规定程序审批或备案后在老科协兼任职务。选优配强老科协领导班子成员,及时把即将退出或新退出领导岗位、身体健康、乐于奉献的老同志充实进老科协领导班子。高度重视老科协队伍建设,选好配好秘书处工作力量,着力建设高水平科技社团。

14.推动老科协组织建设。支持地方老科协加强组织建设、支持老科协分支机构加强组织建设,重点做好在老科技工作者集中的部门、行业、城市建立老科协组织的工作。加强和改善大型企业和高校院所老科协组织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城市社区,特别是老科技工作者相对集中的社区建立老科协组织。完善和建立老科协决策、执行、评价、监督体制和运行机制。各级科协组织要切实加强对同级老科协的直接领导,分工专人负责联系老科协工作。

五、全面营造新时代老科协工作的温馨环境

15.强化为老科协服务的意识。老科协是党的群众工作重要组成部分,是老科技工作者之家,要做到政治上充分信任、思想上主动引导、工作上创造条件、生活上关心照顾。要进一步完善发挥老科技工作者作用的政策措施,创新服务方式,加强协调协作,努力营造重视和支持老科协工作的良好环境。要把加强老科协工作放到突出位置,主动服务,推动有关法规政策的制定、完善和落地,为老科协的改革发展创造条件,不断增强老科协对老科技工作者的凝聚力。

16.为老科协开展工作创造有利条件。加强对老科协工作的业务指导,要为各级老科协发挥作用搭建平台、提供资源支撑,妥善解决好老科协办公用房、办公经费、工作人员和开展相关业务经费等问题。支持老科协适应科技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多渠道筹集经费。重视发挥老科协在决策咨询、科学技术普及等方面的独特作用,支持老科协承接有关任务,创办新的社会服务项目,巩固和拓展发展空间。认真听取老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和诉求,维护老科技工作者权益。

17.建立健全老科协工作协调保障机制。各级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加强支持与配合,定期听取老科协工作汇报,帮助老科协解决改革发展中的实际问题,及时研究发挥老科技工作者作用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解决的具体措施和对策。要将推动老科技工作者和老科协组织发挥作用纳入有关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老科协开展好有关工作,形成共同服务老科技工作者的工作氛围。

18.动员社会广泛参与。鼓励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对老科协事业提供支持,推动群团组织、涉老组织结合各自职能开展老龄人才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发挥老科协助力老龄事业发展的重要作用,组建老科技工作者志愿队伍,引导老科技工作者积极参与基层民主监督、移风易俗、民事调解、文教卫生等活动。

 

江苏省科协办公室           2023年12月18日印发

 

 


 

江苏省科协等八部门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老科学技术工作者协会工作  更好发挥老科技工作者作用的意见》的实施意见

中国老科协 

2023-12-25

 

江苏省老科协认真学习贯彻中国老科协七届五次会长办公会暨七届六次常务理事会精神,及时向省领导及省科协汇报会议内容及中国科协等八部门出台的《关于加强新时代老科学技术工作者协会工作更好发挥老科技工作者作用的意见》等相关情况,受到了省级党委、政府及省科协的高度重视。最近,江苏省科协等八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国科协等8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老科学技术工作者协会工作更好发挥老科技工作者作用的意见》的实施意见,走在了全国的前列。

《实施意见》是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老科协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的实际行动和重要举措,是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对老科协工作大力支持和高度重视的具体体现。全省各级老科协组织要深入贯彻落实深化群团组织改革和建设的精神要求,创新工作方式,完善工作机制,加强自身建设,注重配合协作,凝聚各方力量,把贯彻落实《实施意见》与推进《中国老科学技术工作者协会事业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7年)》和落实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