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殷平
(江苏省农业科学院离休干部)
前记
1978年,我从军队转业到农业科研战线,这年11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开始了改革开放,这是一项历史性工作,至今43年了。回顾往事,深有“摸着石头过河”之感,按各自条件选择办法。现在“过河”了,“三农”问题解决了,脱贫奔小康了。在党的一百周年之际,就参与的工作,记录一些过程细节,作为记忆。
2021年6月2日
提要:本文概述40多年来由农村引发的改革所取得的巨大成就。而今,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又从农村城镇化,推动改革继续向前发展,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坚持走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的方针。文章以此为题,论述了城镇化的灵活多样路径和新农村的科学发展观。更进而论述了农民与土地、新农村建设中的是是非非。
关键词:农村的科学发展观,城镇化的多样模式
1978年,安徽省小岗村农民,开创了农村土地家庭承包制。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借此农民自发的创造力,启动了从农村开始的全国经济改革。今天,40年过去了,2008年这一年,我国抗住了举世罕见的汶川地震,办成了人称“无与伦比”的奥运会,接着又是“神七”飞天、太空行走、登月与太空站。令世人验证中国在改革中真正的强大起来了。
前些时,我们在电视新闻上看到总书记胡锦涛同志在农村调查,他问身边一位老农有什么意见和要求,老农很干脆地回答说:“是否让粮价再高一点,化肥农药等农用商品再便宜一点,让农民再富裕一点。”
两个月后,这位老农的惠农意见和要求,就体现在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上了。我国八亿农民是改革的生力军、先锋队,我国的改革成果,能不让他们得到实惠吗!
农村的前景是城镇化、现代化。建国当初就提出了消灭“三大差别”的目标,消灭城乡差别是其首位。这条路,该怎么走呢?《决定》给提出了方向——“坚持走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形成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互促共进机制”。现就以此为题作学习心得笔记如下。全文分十个小题记述。
一、问题的提出;二、实干家与理论家抬起了杠;三、谈一点认识论和辩证法;四、借鉴发达国家的历史经验;五、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互促共进;六、新农村的科学发展观;七、最后的人民公社;八、农民与土地;九、华西村、南街村的是是非非;十、走你的路,让人们去说罢!
一、问题的提出
城镇化,自然是指农民为对象的融入现代城镇社会;自然是指农村为对象的城镇化;自然是指农业为对象的现代化。这个问题,要先从“三农”问题谈起。
十年前,媒体报道说,湖北省监利县的棋盘乡党委书记李昌平,写信给国务院反映“三农”问题,信中不隐讳地说:“农民真苦,农村真穷,农业真危险”。引发了国务院领导两次动情地下批示。湖北省农村经整改,削减了一些收费项目,减轻了农民负担。岂知农村体制腐败积重难还。整改的结果是李昌平得罪了上下许多大官小吏,损害了他们的既得利益,每月少了一百多元工资收入,捅了马蜂窝。不久,荆州市委组织部找李昌平谈话,转达了市委意见,说“监利县现在很不稳定,棋盘乡是不稳定的中心,李昌平你是监利县不稳定的核心。希望李昌平顾全大局……”。(摘自《读书》2001年1期陆学艺文《农民真苦,农村真穷,农业真危险》)
他,一个离校不久入世不深的研究生、下农村体验生活的知识分子、一心想为农民分忧解难的热血青年,只得伤心地辞职走开了事;他,走之前独自到僻静的长江堤岸,面对滚滚东逝的长江水,洗去内心的痛苦。自此“三农”问题也深深地嵌进人们的脑子里了。
“三农”问题,现在又成为城镇化的关键问题;是改革到了这一步不可回避的问题。近年来,各个层次的人:国家领导人、经济学家、乡村干部和利害关系最直接的村民们,他们都在思考化解“三农”问题的路径。
“农村安天下安,农民富国家富”。曾经历过国家领导岗位的李瑞环同志,在他的近著中也思考着“三农”问题,认为:“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民占人口的绝大多数,国民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农民,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始终是我们面临的重大问题”(引自李瑞环《辩证法随谈》)。
为了亲眼看一看当今新农村情况,院离休老干部活动室组织我们就近参观了苏南华西村。这是靠工商业扶持农业发展的新农村。来这里参观的人,都用羡慕的眼睛疑惑地看到华西村农户生活得比城市普通市民还要好,确实达到城镇化、市民化了。据村支书吴仁宝说,他们还要让村民也能用上红木家具,还要让农民也能成为百万富翁。用时下的话说,华西村领天下之先——“小康”了。华西村处于苏南长江三角地带,交通方便,而且靠近工商业大城市上海,苏州、无锡、常州三市环绕其间,要致富,左右皆可逢源,无疑拥有“地利”的绝对优势。有这条件,只要路子对,经营得法,经济就容易搞上去。全国各地千千万万的农村,几时才能赶得上呢?
我们随后又在报刊上得知河南省还有一个南街村,据说还是旧时天气旧时情怀。他们与华西村的发展模式又有所不同。这个农村求生存的策略是“外圆内方”——在市场经济大环境下,对外灵活应对,而对村内部的管理和分配,则坚持社会主义原则。我们更想去看看。不久如愿去看了。
二、实干家与理论家抬起了杠
华西村、南街村的领头人,都采取自个看准了,先果断地搞起来再说的办法。改革初期就是强调“摸着石头过河”嘛。不搬很多理论,不作很多争论,以免耽误了改革时期。他们都是用实践来说话的,是个土生土长的泥腿子实干家;而饱学中外经书的专家学者们,则更注重在理论认识上作缜密的探讨。
实践与认识,两者本应是相辅相成的,可是我们却在南街村听说,有一位经济学家来访,看到南街村的搞法与别人不一样,谈论中就多有指责。双方搞得很僵。最后,经济学家不耐烦了,摔袖而起,断言曰:“不论你们怎么说,我们经济学家们百分之百反对你们这样做法。”而南街村的村官们也不示弱,大着胆放言曰:“我们南街人只要愿走这条路,就坚定不移地走下去,你也管不着。”
在农村发展问题上,实践与认识发生了矛盾,实干家与理论家抬起了杠。看来他们俩都是各持己见各执一端,都有点偏极了。
我们以为:理论由实践生成,而又反过来指导实践。两者不可脱离,否则将两败俱伤,把事搞糟。此时,用认识论、辩证法以纠正偏极,就显得非常必要。
三、谈一点认识论和辩证法
实践与认识的关系,是哲学范畴的“认识论”问题。既然发生了矛盾,那么我们就联系农村的发展实际,先来讨论些认识论、辩证法的常识吧。
我们日常社会生活,都离不开认识论、辩证法。在这上头无知,会出大问题的。贯穿我国数千年的思想史,都在讨论着“知与行”、“实践与认识”的关系,从而又引伸出了“经验与理论”、“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相对真理与绝对真理”等等。
20世纪初叶,孙中山为批判当时革命党人在革命面前畏难思想,从“心理建设”角度,一反两千多年来“知易行难”的说法,提出了“知难行易”的认识论新命题,强调了在革命中“行”的作用,强调“不知亦能行”。就是说,不知很多革命道理的人,也能干革命,强调先干起来再说。那么,“行”就被提到前头来了。1937年,毛泽东为了纠正红军中的洋教条主义,批判红军队伍中长期拒绝我们中国自己革命经验的思想倾向,写了《实践论》,更具体地揭示了“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种形式,循环往复以至无穷”的认识规律。关键的是,毛泽东对这个在中国历史上争论了两千多年的哲学命题,不是纠缠在“难易”、“先后”上作简单的辩论,而是从辩证关系上作了深入的论述。
漫长的认识论发展史,告诉我们,人类的实践是无穷的;认识也是无穷的。它们的发展是无止境的。我们所认识到的“真理”都是相对的,发展着的;不可能是绝对的,终止的。不顾时间、地点和条件的变化,死抱住一个理论,就是教条主义。反之,死抱住一个过时的经验,就是经验主义。这两种倾向都是有损于革命与改革的。
孙中山、毛泽东都是结合当时革命思想实际,提出了新的认识论命题,也就是在“再实践”中修正、发展了旧的认识论观点。他们的探讨也都使认识论观点向“真理”靠近了一步,但又都只是反映了一时一事合理性的“相对真理”,绝不可能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绝对真理。
之所以,在历史长河中“存在的,就是合理的”(黑格尔语)。也就是说,“存在”只在那历史的发展阶段是合理的。打个比方,“人民公社”在上世纪50年代过早地在刚解放的中国出现,显然还不具备条件,不合时宜,那时社员还是拿着铁锹翻地,难怪有人开玩笑说:“我们的‘生产关系’跑得快,跑到‘生产力’前面去了。”实践结果终被历史淘汰了。但人类的这一理想,不等于在往后的历史阶段都不可能“存在”,都不“合理”。再比如,1979年改革初始,安徽小岗村的农民提出了土地承包制,是适时的,迎合了时代的,“存在”于这段历史,推动了改革历史的发展,是“合理”的,但这不等于在往后的历史阶段永远都可能“存在”、永远都“合理”。如果事物都能永恒地“存在”,永远都“合理”,那么世界就没有发展了。“世界上不存在任何永恒的东西,只有一个永恒的原理,就是永恒的发展”(引自李瑞环《辩证法随谈》)。
唯物主义强调物质是第一性,强调实践的重要性。其实,在社会生活中,理论也是不可或缺的,有时还很重要。“没有革命的理论,就没有革命的实践。”(列宁语),“在社会科学领域,就不能忽视理论的重要性。当前中国正在进行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借鉴西方资本主义的许多成功经验,如扩大内需------而在解决当前存在的严重贫富不均问题时,难道不需要重温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吗?”(引自高亮之《综合哲学随笔》88页)。
最近有人借鉴西方发达国家在工业化、城镇化和现代化的历史经验,寻找化解我国“三农”问题之路。“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此乃用前人、他人的经验、理论来指导我们今天的实践,是明智之举。但是,绝不可以不加分析地照搬硬套,这就又患“洋教条”的毛病了。这种“洋教条”,在我们建国初期经济建设时有过历史教训的。在借鉴别人的经验、理论过程中,须因时而异,因地而异,因条件而异。
四、借鉴发达国家的历史经验
上面谈了些认识论、辩证法常识,现在就联系实际,谈谈借鉴发达国家解决农村走城镇化之路的历史经验。
下面列举英、法、俄(前苏联)、美四国的历史经验,并作分析:
英国之路——英国的农村变革始于15世纪,也就是国内毛织业开始蓬勃发展,急需羊毛的时候。随之而来的是英国的圈地运动,大片农田被充作牧场。政府立即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曾多次下达禁止圈地的命令,但毫无效果。因为,新兴的资产阶级控制着国家经济命脉。这种被称之为羊吃人现象的后果便是大批农民被逐出自己的家园。英王亨利八世和伊丽莎白一世也感无奈,遂不得不牺牲农民,转而支持新兴资产阶级,颁布了“血腥立法”。这时,封建传统政权完全服从了新兴阶级的利益,成为他们镇压农民的工具,他们肆无忌惮利用政府治安机关,随意拘捕甚至残杀这些丧失土地的农民。但无家可归的流浪汉仍比比皆是,日后这些农民便成为资本家工厂的廉价劳动力,受尽了剥削与压迫。靠出卖劳动力而生存的无产阶级——资产阶级的掘墓人就此诞生了。
分析——这条对农民血腥压迫的“圈地”之路,我们决不能走。我们在革命时期,有过工农联盟的历史,是靠农村包围城市而获革命成功的国度。我们不能亏待革命时期的盟友。但是,今天房地产开发商的“征地”,也并不逊色。我们发展中国家的革命与改革,是要解放农民和化解“三农”问题的,这种城市化不仅不能解放农民和化解“三农”问题,反而可能成为一种“拉美病”——指二战后拉美一些发展中国家,走西方大国的现代化路子,形成大城市中一方面是富人拥有豪宅、别墅,而另一方面则是赤贫居民搭建的贫民窟。“邯郸学步”反而坏了事。它将严重阻碍了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法国之路——法国19世纪大革命时代,农民不能理解工人为维护自身权利所作的斗争,农民对当时无产阶级革命完全是袖手旁观者。对此,恩格斯指出:“农民对1848年革命——采取这种态度是很自然的,它的根源是小土地所有者的生活条件和他们的社会条件”农民有小量土地和农具,属于小资产阶层。到了1958年,戴高乐政府才痛下决心,通过兼并与破产的途径促使农户减少了80万,每年都迫使12万人离开农村,进入城市。总共经过二百多年的农村变革,法国才解决了农民问题,这是个极痛苦极漫长的过程。代价不可谓不大,教训不可谓不深。
分析——虽然我国推翻三座大山的革命斗争中,有过工农联盟的历史,但农民是小土地所有者,他们的生活条件和社会条件,决定了他们只是无产阶级革命的同路人。正如毛泽东在建国初期曾说的,今后教育农民是个严峻问题。但我们也不能走兼并与破产的途径,逼使农民离开他们祖祖辈辈生活的农村、土地,进入城市。最理想的办法是鼓励农民建好自己的家园,以缩小城乡的差距,然后平等地、无痛苦地融入现代化社会。农民是小私有者,他们的社会生活条件决定了,有机会的话是要向上一个阶层攀登的。农村不走集体化之路,就可能出现两极分化。农民的生产方式,一家一户为生产核算单位,过着散漫生活。他们不像产业工人本来就是过着集体劳动的,要使农民融入社会主义的工业化、现代化社会,是要逐步经过合作化的教育过程的,使之适应集体化的劳作与生活,只有这样,农业才具备机械化、现代化的起码条件。但又不可操之太急,否则又会挫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重蹈上世纪五十年代那回的覆辙。
俄国之路——前苏联搞了个集体农庄的范式,用农业集体化的方法对农民强行“改造”,在经济上则用农业支撑国家的工业化。事实表明,苏联在其存在的几十年时间中始终是个“跛足巨人”。缺少农业这条强有力的腿,经济发展一直没有跨过农业问题这道难关。
分析——我国建国之初,也曾按农业支撑国家工业化的路子走了一程。梁漱溟当时曾提出农民负担太重的意见,引起一场高层论争。我国经济发展政策上也是照搬苏联的重、轻、农,把农业放在最后。实践证明,没有良好的农业基础,现代化单靠工业化这一条腿是走不好路的。
美国之路——1862年5月,林肯政府为动员农民投身到反对南方奴隶主的斗争中去,颁布了《宅地法》,按规定发放土地给农民。此法实施后立即产生了巨大效应,到1880年时,基本上实现了耕者有其田。农民一旦拥有自己的土地,就积极开荒。美国的农村面貌也就大有改观,首先是耕地面积的日益扩大。美国也一跃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小麦供应国。农业的振兴为突飞猛进的工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如果没有发达的农业为不断增长的城市人口,源源不断地提供各种农副产品,那么工业现代化也是不可能实现的。但19世纪中叶,当它向工业大国转化时,在市场经济驱动下发展着,导致经济过热,贫富分化加剧了,社会消费能力下降,生产过剩,然后大批企业倒闭,大批员工失业,爆发了经济危机,甚至到了2008年美国的房贷危机还引发了金融风暴波及全球。同时,经济竞争又激发了人们强烈的占有欲,把自己弄得疲惫不堪。物质多了而精神空虚了,陷入痛苦深渊而不能自拔。这时候,美国也出了个哲学家梭罗,写了《瓦尔登湖》一书,主张节制对财富的占有,避开繁闹投身自然,通过净化心灵以减轻贪欲的痛苦。可见美国的农村城镇化搞得比较顺利,然而发展到工业化,还是要经历马克思在《资本论》提到的社会发展中“分娩的阵痛”。只有掌握了社会发展规律,才能减轻这社会发展中“分娩的阵痛”。
分析,这四国农村城镇化的路子,看来美国这条路比较成功。我们在建国初期就搞了土改,把土地分给农民,实现了耕者有其田,解放了生产力,大大调动了农民积极性。但后来生产力上没有收到美国那样效果。可能是我们恢复经济搞建设时期,农民不胜重负;也可能是我们后来集体化搞得太急太猛了,把未来的历史阶段提前来过,尤其是人民公社时的“一平二调”,挫伤了农民生产积极性。我们理论上都知道生产关系要适应生产力的发展,但做起来时又往往跑到前头去了,岂知这样也会损害生产力的。
无论是英国的“圈地”与血腥立法之路,法国的逼使农村土地兼并与破产之路,还是俄国的在经济上用损毁农业的办法,以支撑国家的工业化之路。他们各自所走的路,都有他们的历史背景,都有他们的特殊条件;其结果也都有他们的经验和教训。就像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到了对岸回头一望,这才看到,那时候走了许多冤枉路。前苏联的解体不能不说农业上的失策也是一条原因;这才看到,农民在工业化、城市化过程中实在太痛苦了;这才看到,农民、农村、农业在国家现代化过程中是个不可忽视的重要力量。尤其是像我国这样的农业大国,“农民像汪洋大海包围着我们”(毛泽东语),如果城市化的路子不对头,就有被淹没的危险。
只有美国实施“宅地法”促成了“耕者有其田”;促成了农民自动垦荒扩大可耕地的积极性;促成了农业的兴旺发达。农业在自身发展富裕之余,才有力量助了工业化一臂之力。可以说,这条路是比较顺利的、可行的。但是,我们的做法,初始时与之有点相近,以后就心急了,“拔苗助长”超越了发展规律,没有收到人家那样的效果,以致今日还背负着个“三农”问题。
更使人心忧的是,当前有一种论调,说一个工业化国家必须使城市户口超过了农村户口,更有那开发商征地,农村的可耕地面积还在缩小,农民流向城镇,又一时安置不了,只好供着。不禁使人怀疑是否因为这几年经济搞好了,又开始心发躁了呢?回顾“三年困难时期”,不得不逼使2000万人口从城市退回到农村去。而今思之,仍心有余悸。警惕一个倾向掩盖着另一个倾向的循环往复。对此,国家适时提出了“以人为本”、“和谐社会”、“科学发展观”的国策,是个明智决策。也是总结了前时经验教训,有针对性地提出来的。
我们有我们的历史与条件,当前与二三十年前改革早期的情况又有所不同了。我国当前执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应有我们自己的农村城镇化之路。复旦大学教授金重远在他《农民问题的解决》一文的结尾写道:“在我国盲目追求城市化显然是行不通的,我们在这方面无法和西方发达国家相比。现在还很难想象,中国的城市人口何时才能超过农村人口。因此,必须在农村中创造更多的机会,使他们感到在那里同样大有可为。”
我想,这是“胜利”热潮中头脑冷静、清醒的人说的话。这就可以避免农民盲目涌进城市的灾难。否则,那就比英国失地农民成为街头流浪汉还难处理;比建国初期的“大跃进”的失误还要严重。历史演进关口,总是有几种声音在回荡。但是,社会发展总是要有个规律的。
五、新农村的科学发展观
很多制度创新,最早就是由地方做起来的。中国改革的基本模式就是,地方试验取得成功,获得中央认可,成为全国性政策、法定办法。小岗村农民的家庭承包制就是个典型例子。地方动力推动着改革的进展。实践出真知吧,也是符合认识论的。这是一切事物发展的普遍规律,新农村的发展也应建立在这样的思想认识之上。
苏联瓦解后,东欧国家热衷于地区性的新农村建设研究。他们认为,农村发展的关键是“地区自身创造力量”的解放。此外,文化、社会、政治和生态环境也应重视。即所谓“内生式”的发展。这种观点提出了新的发展模式,纠正了不考虑地区和文化差异,所有经济问题都用一个标准方法来解决的错误倾向。也就是说“新农村发展模式”理论,改革了一元化的、由上级统一部署、干预下的发展范式。是适应地区客观条件的、多元化的发展模式。
我们过去不论地域与文化习俗的差异,统一按“农业学大寨”范式去做;现今南街村、华西村的做法,则是寻求一种建立在地区人力、资源和能力基础之上的“内生”发展模式,是促进“地区自身创造力量”解放的模式。
我们还要看到,南街村与华西村这两个村的发展模式,也不尽相同,各有其地区的特殊性。比如华西村地处长江三角地区,交通方便,靠近工商业大城市,他们在村内发展工商业以扶持、反哺农业,就比南街村有更好的条件。而南街村地处产小麦的中原腹地,王屋山堵着大门,是个穷县的农村。只得借“土疙瘩”(办砖瓦厂)、“面疙瘩”(面食加工)起家,来扶助农业发展。他们经济力量比华西村弱,需要更多的思想和精神力量来补充。在工作上,强调集体力量;在分配上,以供给制为主、共存为本;在思想上,提倡集体主义的同甘共苦精神,紧抓学习不松手。这样,他们就与经济强盛福利丰厚的华西村,一样具有向心力了。外人到这里参观的,往往不从这方面去领会,还以为南街村领导方法还那么陈旧,还搞什么唱革命歌曲、学雷锋活动,思想还那么落后,跟不上外面的形势。没想想看,他们也搞卡拉ok、夜总会那一套的话,不把村子搞成了底朝天吗?
我们需要多样化的农村发展模式,来替代呆板的一元化发展模式。但是,他们有三点是相似的,一是都走了以开发二三产业来扶持第一产业的路子。第二是“以人为本”关注村民生活,达到先“共存”而后“共同富裕”,南街村条件差,先求“共存”,华西村条件好,已经发展到谋求“共富”的阶段了。第三是他们都重思想教育,华西村竖在村口的语录牌,上面写了几句吴仁宝的话:“一个人只睡一张床,一天只吃三顿饭……”他用农民朴实的话劝人不要贪财,努力工作是为了集体。南街村的墙上写着陶行知的话:“傻瓜种瓜种出傻瓜,唯有傻瓜救得中华”。村长王宏斌说南街人崇尚“傻子精神”,他认为“这个世界是‘傻子’的世界,由‘傻子’去支持,由‘傻子’去推动,由‘傻子’去创造,最后是属于傻子的”。
有的人参观了南街村后,则认为这是背时之物,是“怪胎”。不能成为全国统一的模式,没有推广价值。这恰恰反映了有些人的思路,还停留在过去“农业学大寨”单一的、一统天下的农业发展观的理念上。种田、干活、谋生存,都得听令于一家之言。地不分南北,搞梯田,就搞梯田;深翻,就深翻;密植,就密植;而今,则是地不分东西,走市场,就走市场;种西瓜,就种西瓜,结果种好西瓜没市场。这,才不是今天新农村的科学发展观呢。
新农村的发展理念,应是各个农村自身创造力量的解放;各个农村“内生式”的发展;“群众愿意采取哪种形式,就采取哪种形式”的实事求是的多元化的发展模式。这,才是今天新农村科学的发展观呢。
六、最后的人民公社
我们过去红红火火搞了二十余年的人民公社,竟是超越了自然发展规律,而落得“心想事不成”。想不到大家最后把它扬弃了的时候,却在旮旯里,留下了个人称是“最后的人民公社”的南街村搞得挺热闹。其实,南街村并不是最后的一个“人民公社”。媒体报道说,“全国仍在坚定地走‘集体化道路’的村庄,约有7000多个。而在以思想解放著称的珠江三角地区、广东省中山市南朗镇崖口村,却走‘人民公社’之路而独树一帜。”(引自《报刊文摘》2008年7月4日《仍在吃大锅饭的“人民公社”》)。
“最后的人民公社”这个称谓,人家这么说,也不知道到底是赞许还是嘲讽。而村官王宏斌他不管这许多,却自引以为是。看来这位村官决心很大,不随波逐流,自有主张。现在要治理好农村,解决“三农”问题,就是要有这样能办事、敢于办事的能人、强人、实干家。但是,解决“三农”问题,通过创建新农村走城镇化的路程,是很长而曲折的。单靠一个人的强劲、一代人的努力是不够的,这要有个好的周全的体制,来贯彻和保证才行,以免将来又落得“人亡政息”,或“人变政息”。人不但有死亡之虞,还有蜕变的可能。曾经辉煌一时的大邱庄,就因为带头人蜕变了,终于把整个集体带进了歧途。这是在我们参观后,议论中有些好心人的忧虑。不是吗!现在对这位村官就有许多不好听的传言,外人也不辨其真假。如果有个健全的体制,就不但可免“人亡政息”,或“人变政息”之虞,也不会有多事者来鼓风起浪。一个革命成功的国家,只靠领袖人物带动,缺乏正确体制的保证,就会很快衰败消亡的。这兴亡之道,不论大国小村都是一个样的。“人无远虑,必有近忧”。
人们走进南街村,有如穿越了时间隧道,梦幻似的回到了往昔岁月,引发了那个年代过来人的怀旧情绪。这主要是他们有个新旧生活环境的对比。过去的问题在经济发展不够快、物质匮乏,但贫富差距不大,人际关系平和,社会风气纯正;现今问题在于让人太受不了的腐败风气上。经济发展快了,物质丰富了,但贫富差距拉得太大的情况下,人们的精神状态,是可想而知的。商店里什么都不缺,使人感到钱的欠缺,为了攀比生活享受,就要想法子赚更多的钱。于是,投资、炒股、炒房产、做生意,还有那诡诈的“传销”,明目张胆做假证明的“牛皮癣”,甚至不进市场行业的下属单位,也分头上门搞促销。什么坑蒙拐骗的手段都使出来了,令人防不胜防,生活在这样环境里,每根神经都绷得紧紧的,缺乏安全感。
属于不富裕的那个弱势群体,更是整天价为房子、孩子(上学)和看病而苦恼。这部分人对过去的岁月,更有点怀念。尤其是他们在南街村看到,群众福利那么好,住房是配给的,不要自己烦心;子女上学从幼儿园到大学,只要你考上了,村集体就培养,也不要你做父母的为筹高昂的学费愁白了头;看病和养老也有了着落。虽然他们过得不如城里人好,有个性,但精神压力小,很愉快。这就对广大弱势群体很有吸引力。
这么说,“最后的人民公社”的称谓,既是人家的嘲讽,也有它自家的实质性内容了,比那一个工分只值两毛钱的往昔“人民公社”强多了。
但南街村这样做法能否坚持到底呢?它们这“人民公社”是否在欧文、傅立叶等乌托邦空想主义的长长队伍后面,又增加个预备队员呢?这一切都在未卜中,这一切都在摸着石头过河中,这一切都在“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循环反复中。
因而我想,所谓“最后的人民公社”,其历史使命,应是通过创立一种可以自力更生的新农村,以化解“三农”问题,减轻和缩短城市化、工业化“分娩”的痛苦,最后让农民们公平地融入现代化社会,以实现社会主义的终极理想——“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联合体。
七、农民与土地
人民日报开辟了“新农村”版,每周日一期,我们从上面也能听到些农民的呼声。农民最近关心什么呢?山东村民王新堂对采访记者说:“可别断了子孙路。耕地是咱农民的命根子,可要保护好。如果保护不好,以后口粮都要成问题。”
当年农村土地承包制,应允50年不变,也只是过度性措施。农村要发展、要机戒化、要现代化,这都要大片土地,大规模经营,这都要先走集体化这条路后才能办得到的。况且家庭承包制时间也过去快30年了,情况发生了变化。有的地区农村土地被征用了,土地承包制也就自动解除了;有的农民进城打工后,顾不上种地,土地撂荒了。现今,可耕地不断减少的情况(据说耕地已缩小了一亿多亩),正在影响着农业发展。那么,这时对策也要作相应的调整。所以,农村有识之士看到这种情况,就把土地收回归集体控制。本来农村土地所有权就是集体的,现在只不过是明确了农民承包的土地不许撂荒和私自出卖改作他用。
在当前市场大潮冲击下,这不再生资源的农村土地也成为商品,总是不那么安稳。据说有个别的农村,干部热衷于卖“集体地”、村民热衷于卖“自留地”给开发商盖商品房。广东珠江三角区的崖口村领导说:“最难处理的,就是部分村民被人家挑动,要求卖地。……最近几年来,珠江三角的房地产业再次制造出无数财富神话,崖口村的生存模式又一次面临着严峻的考验。卖还是不卖,这在拥有数万亩土地的崖口村再次成为一个问题。”(摘自《读报参考》第7期)
南街村书记王宏斌参观了崖口村后,含有几分羡慕地感慨说:“只要崖口村守住土地,日子就能过得很好……”他是农村泥腿子干部,把土地看得比啥都重要。这么看来,还是人家南街村处在中原腹地,虽然经济不如南方沿海发达,而少干扰,能稳稳地走出一条农村生存的路来。南街村首先保住了他们的1,78方公里土地。他们不让土地撂荒或出卖,规定外出打工的,或没能力耕种的,可将承包的土地交还给村集体,村集体给你安排适当的工作和生活。农村有了土地犹如企业有了资本,就有了发展的天地。
南街村的面粉厂和砖瓦厂,像土地承包也曾包给人去搞,钱被个人赚了,集体贴了本不占光。以后他们觉得不上算,就又改为集体经营。这也是符合邓小平对新农村建设意见的:“群众愿意采取哪种形式,就采取哪种形式”不强求一致,比较灵活。
南街村把两厂收归集体经营后,面对市场大潮,执行了“外圆内方”的灵活对策——对内部实行半供给的集体所有制,对外则按市场经济规则与大环境接轨。崖口村也是这样做的,叫“双轨制”。他们甚至开放到村集体可以对外出租多余土地,——他们对村民采取来去自由的政策,只要在年初报到或退出即可。这样,村集体可以估算一年内的劳动力和土地的用量,以免土地撂荒,又不影响村民根据各自条件,在市场经济大潮中自由发展。
南街村、崖口村的文章都是围绕着村民与土地来做的。既以村民为根本,又以土地为基础。它的核心思想方法,是放手让群众在实践中尽情发挥聪明才智,让他们各自都能发挥出自己最好的一面。这是改革开放的活力所在。过去有句话说“农民拴在土地上没有发展前途”,现今在华西村、南街村、崖口村就不存在这问题了,他们可以“天高任鸟飞”,又有歇脚地方。
有一位记者采访了南街村后,给它的评语是这样说的:“如果说1979年,安徽小岗村的农民秘密策划土地承包制,是一种划时代的进步的话,那么南街村农民选择走集体化道路的生存方式,同样体现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原则。”这一评语也是很中肯的。
农村土地承包制,它该怎么向前发展呢?近来出现农户单个筹资,或自愿结合由小到大发展成了初具规模的专业户。他们有的养猪、养兔,有的养蟹、养蝎,有的种植特种瓜果蔬菜等等,五花八门什么都有。据说有些投资者、企业家们也不耐寂寞,开始动农业方面的脑筋了。捷足先登,跑到农村租些土地或与农民土地承包者搞合资经营暖棚蔬菜种植。这可是个好办法,企业家们有资金,会管理经营,还有销售渠道;而农民们则有土地,有的是熟练的农田劳动力,两者联合起来,“珠联璧合”就好办了。
最近我们参观了江苏省农科院在苏北的两个农业科研发展基地——分为植物科研基地和动物科研基地两大块。各占地一千余亩的广袤空间,田间耕种、灌溉和收成一条龙操作,可以很容易地进行机械化、电气化试验了。大家惊奇地看到基地建设进展之快速、规模之宏大、构思之现代化,有的设备我们参观者还是第一次见过。于是,我就联想到农村的发展前景大概就是这样的吧。这样的规模,个体农户、小片土地是搞不起来的。一定要先走集体化的路子,或靠产业化、股份化的办法,把人力集中起来,土地集中起来再说。今后的农业科研工作也可移植到这样的农业“联合体”里面来搞,还可以搞得更细更实际些。
八、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互促共进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更明确了农村城镇化的方向和路径。现在摆在我们面前的农村发展之路,似乎有两个模式了,其一是,像华西村、南街村和崖口村那样,通过集体经营道路,根据各自现实情况和条件建设新农村,化解多年积重难返的“三农”问题,而后逐步壮大,走向机械化、电气化、城镇化,融入现代化社会。
还有一条路,类似当年美国颁布《宅地法》那样,发放土地给农民,不过我们只给农民可以流转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而不是土地的全部所有权。这就是《决议.》所指出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这规定,其主要精神是,保护农民土地不致流失或被强势所兼并,要“坚决守住十八亿亩耕地红线”。使之在农村土地家庭承包制的基础上,适时地向前发展。《决议》称:“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以此激励农民对农业生产的积极性,令其自由发展,并通过市场经济机制使之股份化、产业化,进入高水平的企业经营管理领域。那么,这样也可适度集中人力、合并土地,以达到农业机械化、电气化、现代化的目的。那么,这样就更可直接地城镇化了。
这两条路子、两种办法二元并进,殊途同归“形成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互促共进机制,积极推进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决定》语)。那么,我们农村的城镇化发展,农民的市民化发展,农业的现代化发展,指日可待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