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筹备缘由
我国地大物博,向称以农立国。唯农民墨守数千年之成法,不知改良种植,以至农产穷劣,日呈衰象。加以年来灾祸频仍,歉收时闻,乃不得不仰给予人。试一检关册入超之数年有增加,而农产品居其大宗国家之元气日损,农民之生计愈蹙殊,与民生主义大相违戾。有志之士愁焉忧之。实业部孔前部长有鉴于此,知非提倡农业改良农产不足以昭苏民困。于是,有中央农业研究所之组织。延聘国内专家如徐廷瑚、高秉坊、凌道扬、邹秉文、鲁佩璋、蔡无忌、葛敬中、刘运筹、谢家声、沈宗瀚、赵连芳诸先生着手筹备且攻错。有赖于他山楚材无妨手晋用,如洛夫、卜克、迈尔诸教授皆国外有数专家亦被聘为筹备委员。而穆湘玥、钱天鹤为筹备正副主任。穆湘玥、钱天鹤一再让贤,辞不获命。乃有四月二十五日之部令。
实业部令 公字第一四七号
派常务次长穆湘玥为中央农业研究所筹备主任,钱天鹤为筹备副主任。洛夫,徐廷瑚,高秉坊,凌道扬,邹秉文,鲁佩璋,蔡无忌,葛敬中,刘运筹,谢家声,沈宗瀚,赵连芳,卜克,迈尔为筹备委员。
此令
中华民国二十年四月二十五日
部长 孔祥熙
注:迈尔(马耶,C.H.MYERS),卜凯(J.L.BUCK)
二、筹备会议情况
第一次会议
中央农业研究所筹备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记事录:
地点:实业部
时间:二十年五月四日上午九时至十二时
出席者:穆湘玥,洛夫,刘运筹,卜克,迈尔,谢家声,沈宗瀚,徐廷瑚,鲁佩璋,邹秉文,赵连芳,凌道扬,葛敬中,蔡无忌,钱天鹤。
纪事:主席穆湘玥
1.主席报告实业部拟办中央农业研究所理由及本人与各专家往中山门外孝陵卫附近察看本所试验总场地点情形及意见。
2.公推穆湘玥,洛夫,迈尔,徐廷瑚,鲁佩璋,赵连芳,凌道扬,钱天鹤为筹备委员会常务委员。
3.公推钱委员天鹤起草中央农业研究所组织章程。
4.请实业部指派办公室两间。
5.公决是日下午三时召集常务委员会会议讨论二十年度临时费及经常费预算。
中央农业研究所筹备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议记事录
地点:实业部
时日:二十年五月四日下午三时至五时
出席者:穆湘玥、洛夫、迈尔、蔡无忌、徐廷瑚、赵连芳、凌道扬、钱天鹤。
列席者:何畏冷
纪事:主席 穆湘玥
1.公决请何畏冷担任本所筹备委员会秘书职务。
2.公决本所二十年度临时经费以160万元为度,经常费以52.3万元为限。公推洛夫、凌道扬、钱天鹤、蔡无忌、鲁佩璋、卜克六委员分别担任起草农艺、森林、蚕丝、畜牧、水产及农业经济系经费预算书,交钱天鹤整理,提请筹备委员会通过。
第二次会议
中央农业研究所筹备委员会第二次会议记事录
地点:实业部
时日:二十年五月十日上午九时至十二时
出席者:穆湘玥,洛夫,迈尔,徐廷瑚,赵连芳,凌道扬,卜克,刘运筹,钱天鹤。
列席者:何畏冷
纪事:主席 穆湘玥
1.主席报告 洛夫、迈尔、卜克、沈宗瀚、钱天鹤诸委员三次往中山门外孝陵卫附近察看本所试验总场地点情形。
2.正式通过该处为本所试验总场地点及所址。
3.公决请中山陵园傅主任志章介绍测量员,克日往该地详细测绘,以为请部征收土地之准备。
4.修正钱委员天鹤提出本所组织章程,仍交钱君加以整理,提出下届会议讨论。
第三次会议
中央农业研究所等备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记事录
地点:实业部
时日:二十年五月二十日上午十时至十二时
出席者:穆湘玥,鲁佩璋,凌道扬,邹秉文,洛夫,沈宗瀚,徐廷瑚,刘运筹,赵连芳,迈尔,谢家声,卜克,钱天鹤
列席者:何畏冷,潘树棠
纪事:主席 穆湘玥
1.钱天鹤提出本所组织章程草案修正通过。
2.钱天鹤提出本所筹备期间及民国二十年度工作计划书修正通过。
第四次会议
中央农业研究所筹备委员会第四次会议记事录
地点:实业部
时日:二十年六月十七日上午十时至十一时半
出席者:穆湘玥,高秉坊,钱天鹤,蔡无忌,洛夫,邹秉文,谢家声 徐廷瑚,迈尔,凌道扬,刘运筹。
记事:主席 穆湘玥
1.钱天鹤报告测量本所试验总场及所址情形,略谓地址在中山门外,灵谷寺南,马群之西,孝陵卫之东,沿汤山路一带约有地四五千亩,巳聘用测量员方智川(中山陵园傅主任志章先生所介绍)从事测绘。
2. 主席提出钱天鹤所拟之本所民国二十年度临时及经常经费预算书修正通过。
筹备委员会经四次之会议,初步筹备工作完竣。穆湘玥、钱天鹤将筹备情形呈报实业部并请另行派人办理。
三、中央农业实验所章程
民国二十年十月三十一日部令公布
第一条:中央农业实验所直隶于实业部。
第二条:本所之任务如下:
一、研究及改进发展中国森林、蚕丝、渔牧、农艺及其它农业技术及方法。
二、就中外已知之良法加以研究及试验并推广其成效之结果。
三、调查农业实际情形并输入有益农业之动植物。
四、调查及研究农村经济及农村社会。
五、以科学方法研究农产品原料之分级。
第三条:本所暂设下列三科分掌各项研究事宜:
一、植物生产科;
二、动物生产科;
三、农业经济科;
各科得视事业之繁简各设若干系。
第四条:本所设所长一人,综理全所事务,由实业部长提请国民政府任命之。
第五条:本所置副所长一人,辅助所长处理所务;事务长一人秉所长之命办理各项事务,均简任。
第六条:
一、本所设技正十四人至二十人,聘任技士二十五人至三十五人,聘任或委任助理员五十人至六十人。由所长遴选请实业部委任。
二、各科系各设主任一人,以技正或技士兼任。
第七条:本所为处理事务得设事务员或雇员,由所长派充,但名额须呈实业部核准。
第八条:本所得聘请中外农学专家,组织农业咨询会,其章程另定之。
第九条:本所设试验总场于首都附近,并为解决特种问题得择相当地点设立分场或就原有各场委托试验。
第十条:本所得设图书馆及各项研究室。
第十一条:本所对于各省立试验场及其它公私农业改良机关之研究工作及试验方法得予以相当指导。
第十二条:本所得与各大学农学院或其它公私农业改良机关合作解决特殊农业问题。
第十三条:本章程自呈准公布之日施行。
四、筹备结束交接情况
筹备委员会以内部组织略具规模,购置地亩渐有头绪,正拟呈请结束筹备事宜,另请派人接办,乃先后奉令撤销筹备委员并令派天鹤署该所所长,其令如下:
实业部训令 总字二六九一号
令中央农业实验所筹备委员会
为令遵事查中央农业实验所章程业经呈奉行政院转呈国民政府核准,由部公布在案,该所购用地亩据报已有头绪,兹已令派钱天鹤署该所所长,所有一切事宜即由所长负责。该筹备委员会应即撤销,合行令仰遵照并具报备查此令。二十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实业部训令 总字二六九二号
令中央农业实验所所长钱天鹤
为令遵事查中央农业实验所筹备委员会业经另令撤销,该所一切事宜应由该所长完全负责,妥速进行并遵照章程克日组织成立,会同顾问洛夫依据原定计划切实办理,随时具报备核,合行令仰遵照此令。二十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钱天鹤自念筹备期内巳属勉为其难,一旦委以重任,曷克负荷奉令之下惶悚莫名,因于二十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具呈,恳请収回成命,另简贤能,旋奉指令仍加慰留。
实业部指令 总字第二七八0号
令中央农业实验所所长钱天鹤。呈一件,呈请收回中央农业实验所所长成命,另简贤能,缴还原令请察核批准由。呈悉该员学识优长,筹备所务深资得力。现在该所既将成立,自应继续工作,贯澈设所本旨。本部派署斯职,即系为事择人。所请收回成命应毋庸议。仰即遵令就职,以利进行。原令发还。此令。
二十年十二月三十日
钱天鹤虽蒙孔前部长温语慰留,自顾凡庸,难膺繁剧,因再续请收回成命,另简贤能。续请辞职呈文。
前呈去后,蒙陈部长体念下情,准天鹤辞职,另派林垦署长谭煕鸿兼任该所所长。穆湘玥、钱天鹤奉令后,一面赶办结束移交后任,一面将任内经手各款编造计算书呈部鉴核存转。
穆湘玥、钱天鹤自民国二十年四月二十五日奉令筹备起至二十一年一月二十七日奉令移交止,历时九个月。对于筹备事宜积极进行未曾稍懈,行政方面既如上述。
摘自《中央农业实验所筹备之经过》
(戴起伟)